NSElite成員守則
1. 工作室指位於香港銅鑼灣利園2期8樓2室之NSElite工作室。
2. NSElite成員包括
(1) 工作室之所有租戶;
(2) 於工作室營運之直銷商;及
(3) 直銷商或曾加入之直銷商之任何上缐屬於以上人士。
3. NSElite成員必須遵守美國如新企業香港分公司政策與程序之所有規則(以下簡稱“香港如新政策與程序”)。
4. 在不違反本守則第5、6及7條的情況下,NSElite成員必須乎合以下表中列明之要求,才可根據香港如新政策與程序之規定申請轉線至任何NSElite成員。
名銜 |
轉線要求 |
曾經成為品牌專員(直銷商)但從未成為過其他更高之級別 |
從未參加過自動訂貨計劃(”ARO” program) 申請轉線之前無需通知此轉線直銷商之任何上線,否則需停止所有商業活動*達兩年時間,申請轉線之前必需通知其上線執行總裁級品牌大使(藍鑽)跟進,跟進7天後如冇任何結果,可申請轉線 |
曾經成為品牌代表(直銷主任)或更高之級別但從未成為過經理級品牌大使(紅寶石級直銷主任)或以上級別 |
停止所有商業活動*達三年時間 申請轉線之前必需通知其上線執行總裁級品牌大使(藍鑽)跟進,跟進14天後如冇任何結果,可申請轉線 |
曾經成為經理級品牌大使(紅寶石級直銷主任)或更高之級別 |
不可轉線 |
*商業活動指有關推廣或協助直銷業務的任何活動,包括簽署直銷商協議書、向如新公司購買產品(包括但不限於用現金或信用卡購買或代他人購買)或退貨、保薦及/或招募新品牌專員、或如新公司認為包括之任何活動。
5. 未加入的新朋友,由NSElite成員帶到如新公司利園2期10樓或工作室後,其他NSElite成員之前已認識此新朋友,於14天內,不可保薦及/或招募此新朋友加入成為品牌專員(直銷商)。
6. 任何NSElite成員,在以下地方或情況下認識到的所有其他NSElite成員,不論任何理由,絕不可互相轉線。
(1) 工作室
(2) 由NSElite或NSElite旗下之任何團隊所舉辦之活動
(3) 經任何NSElite成員介紹
(4) 網上社交平台(包括但不限於Facebook及Instagram)
7. 任何NSElite成員,在工作室或在由NSElite或NSElite旗下之任何團隊所舉辦之活動中認識到的所有其他NSElite成員帶來的新朋友,不論任何理由,絕不可保薦及/或招募此新朋友加入成為品牌專員(直銷商)。
8. 所有違反本守則之行為必須上報有關上缐執行總裁級品牌大使(藍鑽)及根據本守則去處理,所有違反本守則之任何有關人士不得私下了斷。
9. 如違反本守則,NSElite有權禁止違反者及所牽涉之轉缐直銷商永久或於指定期限內不得
(1) 參與NSElite任何活動、
(2) 於工作室運作及
(3) 使用NSElite及NSElite旗下之任何團隊的網上平台(包括但不限於 Facebook group、Whatsapp group、WeChat group及website )
處罰之期限則由第10條之人士作共同決定。
10. 任何對本守則的爭議及第9條有關處罰之期限,由以下人士作共同決定:-
(1) Fiona Yiu
(2) Grace Chien
(3) Vivian Lee
(4) Polly Sze
(5) Peggy Wong